张十三醒来的时候,太阳还没醒。此刻窗外黑得像墨汁一样,世界还处于一种模糊的混沌状态。他勉强睁开眼皮往窗外瞥了一眼,觉得这这种黑暗非常无趣,于是又缩了回去。
这是一个极其费力的动作。他觉得自己的身体像是一块在风雨里搁置了五百年的旧石板,每一个关节、每一块肌肉都在尖叫,这种痛楚比当年在私塾里被先生用戒尺逼着背诵一千遍《孝经》还要深刻、还要让人绝望。那时候背错一个字就是一戒尺,背错十个字就得跪搓衣板,背错一百个字就得把整本《孝经》抄十遍;如今呢,昨夜那场荒唐事虽没戒尺,也没搓衣板,却像有人拿一百把钝刀在腰上来回锯,疼得他怀疑自己下半辈子可能得用爬的。
张十三长叹一声:“自找的。”
这一切都要归咎于昨天夜里。他被一个极其不靠谱的朋友——我们姑且称之为那个混蛋——带去了附近的一个地下酒肆。那混蛋信誓旦旦地告诉他,那里是全大唐“兔子”密度最高的地方,也是全长安最有趣的地方。他说这话时脸上带着一种不可告人的猥琐,仿佛掌握了宇宙的终极真理。于是,张十三怀着一种对未知世界的科学探索精神,跟着去了。
这个酒肆名不虚传,因为它确实建在地下。这很符合逻辑,因为一切有趣的事情都是见不得光的,必须像老鼠一样藏在洞穴里。这里号称是大唐最有排面的不正经场所,进去的规矩极其繁琐:首先要查籍贯(当然他们发誓会保密),非长安本地者不得入内。然后得验资,这验资却并非简单地掏钱袋,而是一套复杂到令人发指的流程——守卫会先掂量你钱袋的声响,要求必须是“沉郁顿挫,而非清脆悦耳”的闷响;接着会审视你靴底的厚度,声称能从磨损的倾斜度判断出你家宅院的坐向和财运的深浅;最后,也是最关键的一步,他会突然问你一个问题,例如“昨日之你与今日之你,是否为同一人?”,若你迟疑或试图认真辩论,便会被斥为“穷酸迂腐,缺乏纨绔的决断力”,若你回答得过于流畅,则会被视为“提前背好了答案的伪富家子”。
张十三虽然也是个长安人,但他的家境处于一种非常尴尬的状态:既没有贫穷到可以坦然地去要饭,也没有富裕到可以视金钱如粪土。简而言之,他就是那种最没用的“小康”。于是,不出所料,那个守卫用一种看苍蝇的眼神拦住了他。
带他来的那个混蛋倒是进去了。他露出个脑袋对张十三说:“兄弟你等着,我进去想办法。”然后就像一个在大溃败中抛弃战友的逃兵,头也不回地钻进了那个销金窟。
既然他都这么说了,老实的张十三也不太好意思离开,于是非常尴尬地蹲在门口,和守卫大眼瞪小眼。
这是一种极度无聊的对视。此时已是隆冬,虽然有些气候学家信口雌黄,说大唐的气候在变暖,因为一切都在向着更舒服、更糜烂的方向发展,但张十三觉得这纯属扯淡。数九寒冬的冷空气像刀子一样割着他的脸,更糟糕的是,天上开始下雪了。
一个时辰过去了。雪越下越大,像一张厚厚的、充满了恶意的裹尸布,要把这世间的一切贫穷和尴尬都掩盖起来。里面的那个混蛋毫无音讯,大概早已死在温柔乡里了。守卫也早就进去取暖了,只剩下张十三一个人。大雪逐渐把要把他变成了一尊雪雕,一尊关于“穷困”、“抛弃”以及“愚蠢的等待”的纪念碑。
“要不还是离开吧,”张十三心里想。然而,由于蹲得太久,他的腿脚早已失去了知觉,像是两根被冻僵的木棍插在雪地里。这是一种纯粹的生理现象:由于血液循环不畅导致的肢体麻木。
张十三想向屋里的守卫求助,但转念一想,堂堂七尺男儿,居然因为蹲久了站不起来而求救,这在面子上实在过不去,甚至有点近乎于耍流氓。何况守卫们正围着火盆吃肉喝酒,根本听不到一个穷鬼的哀鸣。
就在张十三准备在沉默中冻死,从而完成一个悲剧英雄的宿命时,一颗头从地下那个洞口冒了出来。这颗头颅晃晃悠悠,像个失去了重心的钟摆。紧接着,它的主人迈出了腿。
然而这人大概是喝了太多的酒,体内的平衡系统已经彻底罢工了。他摇摇晃晃,站立不稳,把这茫茫雪地看成了一个巨大的厕所,或者别的什么休息场所。于是,在万有引力的作用下,他一屁股蹲了下来——不偏不倚,正坐在张十三的头上。
“哎呦!”张十三发出了一声惨叫。然后两个人像两袋面粉一样,滚作一团,摔倒在雪地里。
“对不住,对不住,真对不住。”那个人大概是被这突如其来的“人肉坐垫”吓得酒醒了大半。他摇摇晃晃地爬起来,像一个刚从混沌初开中醒来的神仙,手忙脚乱地去扶张十三。一边扶一边说:“我以为这是个石墩子呢。”
张十三心里委屈极了。这世界还有王法吗?先是因为穷被拒之门外,接着被朋友扔在雪地里,现在老老实实在外面冻着,居然还要被人当成石墩子坐?他觉得自己的尊严被那个屁股彻底坐碎了。
他心里这么想着,悲从中来,“哇”的一声哭了出来。这哭声在寂静的雪夜里显得格外凄厉,吓得两只路过的野猫都立刻掉头跑了。
那个坐了他的仁兄——目前我们还不知道他姓甚名谁——听到这哭声,彻底慌了神。
“别哭啊,对不住,真对不住。”
“你蹲这儿干嘛呢?是在思考人生还是在等人?”
“哇——”张十三哭得更大声了,眼泪鼻涕一起流,把脸上的雪都烫化了,“我都没能进去……”
不知姓甚名谁兄听了这话,“哎”了一声。“嗨!多大点事啊!这好办!我带你进去!”
张十三的哭声戛然而止,他挂着两条鼻涕,半信半疑地看着这个人。
“我说真的。这点事还叫事吗?我们家有钱。”那人拉起张十三的手,拽着张十三急急忙忙地走到那个地下门口,像踢自家狗窝一样跺了跺脚下的门。
守卫很快开了门,探出头来。一看到我们的姓甚名谁兄,脸上的表情瞬间春暖花开:“哎哟,这不是李二十四少爷吗?您不是刚走吗?怎么,又回来视察工作?”
李二十四(这真是一件令人欣慰的事,在这个夜晚我们唯一做成功的事就是知道了一个人的名字)矜持地点了点头,摆出一副纨绔子弟的派头,然后一把将张十三拽到身前:“我要带他进去。”
那守卫连看都没看张十三一眼——仿佛刚才那个因为穷被拦在外面的人根本不是眼前这位——就连忙点头哈腰:“行!李二十四少爷带的人,那必须行!就是带条狗……啊不,带个神仙进去都成!”
于是,李二十四带着张十三走下了那道长长的石阶。张十三原本以为,“地下”意味着阴暗、潮湿、发霉,意味着老鼠和蟑螂的狂欢。但他错了。
这个地方像是一个被主流社会遗忘,或者说,是被故意藏起来的极乐世界。空气里弥漫着一种混合了昂贵西域香料、烧酒的醇厚以及大量荷尔蒙挥发的味道。简单来说,就是一股子“淫靡”的味道。
房间里人头攒动,光线昏暗,只有角落里几盏巨大的油灯散发着橘黄色的光芒,像几个喝醉了的太阳,勉强照亮了这堆肉体纠缠的影子。
这里的“兔子”果然名不虚传。他们有的涂脂抹粉,脸蛋白得像刷了层石灰,眼睛勾人得像狐狸精下凡;有的腰肢扭得像水蛇,衣服薄得像没穿,露出的肌肤在灯火下闪着油光;还有的干脆半裸着身子,动作大胆得让人怀疑他们是不是从画本子里跳出来的。
张十三从小生活在一个按部就班、连放屁都要看黄历的家庭里。他从未见过如此赤裸裸的欲望展示。这种展示就像是在大街上有人突然脱了裤子拉屎一样,让人震惊,但又带着一种诡异的吸引力,仿佛在说:规矩是给傻子守的,快乐才是正经事。他感到一种巨大的、被释放的兴奋,就像一只被关了十年的猴子突然回到了深山老林,恨不得立刻扑上去咬一口野果子。
李二十四倒是对这一切习以为常。他拉着张十三的手,像一个老江湖逛自家后院一样淡定。
“你看,那边是‘思无邪’区,”李二十四指着一个围着屏风、一堆男人挤在一起喝酒亲嘴的地方说道。屏风后灯光昏黄,笑声混着喘息,有人直接把对方按在桌上,亲得啧啧作响,衣服扣子崩得到处都是,还不忘举杯喊“兄弟情深,今晚不醉不归”。
“那边是‘反传宗接代’区,”他又指着另一个区域,那里的人们正用一种非常具体的行为艺术,向孔夫子的“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”发起猛烈的进攻。男男女女混作一团,偏偏全是同性配对,动作热烈得像要把“绝嗣”两个字刻在孔子牌位上,还有人一边喘一边高喊“老子就是要断子绝孙,看你能拿我怎么样”。
张十三没有仔细去瞧那些细节,因为他的注意力完全被李二十四吸引住了。看着李二十四的侧脸,张十三的脑子里忽然闪过一道闪电,某种尘封已久的记忆被点亮。
他心想:“这个弟弟,我曾见过的。”
张三的思绪一下子飘回了童年。那是一段漫长的、无聊的时光,像一潭死水,日子一天天过去,却什么有趣的事也没发生。他每天醒来面对的都是相同的郊外风景:几亩薄田、一间破屋,还有父母那张永远愁眉苦脸的脸,仿佛生活就是为了证明无聊才是永恒的真理。以至于小小的张十三被逼成了一个忧郁的哲学家,他经常趴在田埂上,对着一棵歪脖子树进行深入的思考:
“这世上真的存在‘意义’这种东西吗?如果人生不过是一连串无目的的动作,那么思考本身是不是最无意义的一种行为?我们是否应该像一个有尊严的白痴那样,拒绝一切试图给生活编造理由的尝试?”
然而这些沉重的思考并未给他带来任何解答,只是徒劳地消耗着他本就稀缺的精气神。他最后得出的结论总是:在没有外界干预的情况下,他的生命只是一条平缓而笔直的、通往虚无的曲线。
那时候,他家住在郊外。某天,三公里外出现了一个巨大的宅子,宅子常年空置,像一具华丽的尸体,只有在酷暑时节,它才会像一个被唤醒的怪兽,吐出一个小孩,以及随之而来的一堆仆人。在今天看来,三公里不过是踩油门时脚踝活动了一下,但在那时,这代表了两个不可沟通的世界:一个世界里,一切快乐都需要用双脚丈量和用劳动换取;另一个世界里,快乐是以金钱为载体、直接从天上掉下来的。
那个白白净净的小少爷,在张十三的记忆里,是第一个打破他那死水般生活的人。
那时候张十三还不懂什么叫“少爷”,也不懂什么叫“阶级”,他只知道方圆三公里内,只有这么一个跟自己差不多大的活物。于是,他每天都要走三公里的路,像个窥探的地球人一样,趴在人家门口偷看。
某一天,偷看活动正在进行时,大门突然开了。那个小少爷走了出来。他没有像评书里讲的那样,放狗咬人,或者是让家丁出来打断张十三的腿。他停了下来,直勾勾地盯着张十三,那眼神里透着一种富贵人家特有的、因为物质过剩而产生的虚无感。
“你天天趴这儿看什么呢?”少爷问。
“看你。”张十三老老实实地回答。
“那你看够了吗?”
“没有。”
“那你进来陪我玩吧。”
于是,张十三就成了少爷的专属玩伴。他们一起爬树掏鸟窝,一起在池塘里摸鱼,一起干了所有男孩子该干的坏事。那是一个漫长的夏天,张十三觉得,那时的快乐,是他这辈子经历过的最纯粹的快乐。它不需要验资,不需要看守卫的脸色,不需要分辨谁是墩子谁是人,只有两个没心没肺的小男孩。
后来,张十三家搬到了长安城里,他爹为了让他出人头地,把他塞进了书塾,让他去啃那些干巴巴的四书五经,试图把他变成一个无趣的君子。从那以后,他再也没见过那个少爷。
“居然在今天重逢了。”张十三心想。
这真是一件极具讽刺意味、又充满了宿命感的事情。在他被生活羞辱、被朋友抛弃、差点冻成一个雪雕的冰冷时刻,居然是童年的玩伴,用一个结结实实的屁股,和一张不用花钱的入场券,把他从冰天雪地里捞了出来,拉进了一个热气腾腾、不知羞耻的极乐世界。
这么一回忆,张十三颇有些近乡情怯,那种感觉就像小时候偷看别人家院子却忽然被抓了个正着。但他还是鼓起勇气,试探着说:“那个,你是叫李二十四对吗?”
李二十四转过头,疑惑地瞥了他一眼。
张十三的勇气像上了发条的机器,加足马力继续:“我叫张十三……我们小时候好像见过,在城外。”
沉默、沉默降临了。长久的寂静像一锅煮得太久的粥,黏糊糊地裹住一切。张十三开始懊悔,觉得自己蠢得像一头除了等着被宰就一无是处的猪,恨不得扇自己两巴掌让脸上的肉醒醒神。“没事……没事,可能是我认错人了……”他喃喃自语,试图把这尴尬略过。
话音刚落,李二十四眯起眼,像是终于从记忆深处捞起了这号人。
“……二十年前,城外那个宅子?”
李二十四的眼睛忽然亮了起来,像一盏被尘封多年的油灯突然点着了火苗。那种光芒里带着一丝惊讶、一丝喜悦,还有一丝说不清的怀旧,仿佛记忆的闸门被猛地拉开,童年的阳光一下子涌了进来。他盯着张十三看了半天,嘴角慢慢扯出一丝笑意,那笑意起初还犹犹豫豫,像个害羞的小孩,渐渐就扩大成一种放肆的咧嘴大笑。
“张十三!真是你这小子!”李二十四猛地一拍张十三的肩膀,力道重得像在拍一只顽固的苍蝇,差点把张十三拍得一个趔趄。“我靠,这些年你上哪儿去了?当年你家搬走后,我还到处找你呢,以为你被什么妖怪叼走了!”
张十三被这热情搞得有点措手不及,但心里却像喝了碗热腾腾的羊杂汤,暖和得直冒泡。他揉揉肩膀,傻笑着说:“我也没想到能在这地方碰上你。还以为你早把我忘了。”
“忘?怎么可能!”李二十四大笑起来,拉着张十三的手臂。“那些日子真他爹的有趣,比现在这些花里胡哨的玩意儿有趣多了!”
李二十四说着说着,眼睛里闪着光,回忆像一股暖流,把这地下酒肆的暧昧空气都冲淡了些。他忽然停顿了一下,眯眼打量张十三:“不过你现在怎么混成这样?鼻涕没了,人也长壮了,刚才在外面蹲着跟个雪人似的。来来来,今晚我请客,咱们好好玩玩!”
李二十四拉着张十三在这个地下洞穴里穿梭,像是一只熟门熟路的老鼠带着一只刚进城的土拨鼠。这个地方的结构非常复杂,充满了非欧几里得几何的特征,你明明觉得自己是在往直走,结果拐了个弯就发现自己回到了原地,而且手里还莫名其妙多了一杯酒。
李二十四的社交圈子显然和他本人的精神状态一样,处于一种极度亢奋且缺乏逻辑的状态。他把张十三拖到一个又一个桌子前,向那些衣着光鲜、眼神迷离的人介绍这位“刚从雪地里挖出来的墩子”、“重逢的童年玩伴”。
“这是赵十六,”李二十四指着一个正趴在桌子上用手指蘸酒画圆圈的人说,“国子监的高材生。他研究的课题是《论屁股的几何美学与圆周率的关系》。他认为只要屁股够圆,就能算尽圆周率。”
那个叫赵六的抬起头,眼神涣散地看了张十三一眼,那是种看实验数据的眼神。他打了个酒嗝,说道:“兄台,你的屁股……很有潜力。是个好圆。”
张十三还没来得及对这种冒犯发表意见,或者给这个几何学家一拳,就被李二十四拽到了下一桌。
“这是王五,”李二十四指着一个正在痛哭流涕的大汉,“威武大将军的儿子。他哭是因为他发现自己虽然长得像个杀猪的,但内心其实是一朵娇嫩的波斯菊。他正在经历身份认同的危机。”
王五一边哭一边把一大碗名为“忘情水”(其实就是兑了水的劣质烧刀子)灌进嘴里,看见张十三,立刻拉住他的手,深情地问:“你也是波斯菊吗?”
张十三被这诡异的氛围搞得晕头转向。这里的每个人都像是某种被压抑的欲望的具象化,他们在这里脱掉了名为“礼教”的内裤,露出了名为“本我”的屁股。而李二十四,显然是这里的国王,或者说是这个疯人院的院长。
酒是一杯接一杯地喝。这里的酒很奇怪,喝下去的时候像吞了一把刀子,到了胃里却变成了一团火,最后冲上脑门时,就变成了云彩。张十三觉得自己飘了起来。
随着酒精浓度的上升,周围的空气开始变得粘稠,像是一锅煮开了的浆糊。光线变得暧昧不清,橘黄色的灯光把每个人的脸都涂上了一层油彩,让他分不清谁是赵十六,谁是王五,甚至分不清谁是男是女——当然,在这里分辨男女本来就是一件多余且缺乏礼貌的事情。
李二十四喝得更多。他的脸红得像个熟透的番茄,或者是某种灵长类动物发情时的臀部。他不再拉着张十三到处乱跑,而是把整个身体的重量都挂在了张十三身上。
“十三儿,”李二十四在他耳边嘟囔,呼出的热气带着浓烈的酒味,直钻张十三的耳朵眼,“你还记得那个夏天吗?我们去偷荷花,你掉进泥坑里,像个泥猴子。”
张十三当然记得。但他此刻关注的不是回忆,而是李二十四的身体。李二十四很软,像是一块刚出锅的豆腐,散发着一种好闻的、属于有钱人的香味。这种香味和张十三身上的汗味、刚才那个几何学家的酒味混合在一起,产生了一种奇妙的化学反应。
“我都记得。”张十三声音嘶哑。
李二十四笑了起来,很轻很轻的笑声,尾巴还带着钩子。他转过头,两人的脸贴得极近。近到张十三能数清李二十四睫毛的数量,近到能看清李二十四瞳孔里那个惊慌失措的自己。
气氛在这一刻发生了相变。就像水在一百度时会变成气,友谊在酒精和荷尔蒙的催化下,也会变成另一种东西。这种东西在圣贤书里找不到名字,在生物学里叫求偶,在物理学里叫万有引力。
“你长大了,十三儿。”李二十四的手指在张十三的脖子上划过。
张十三的脑子里那根名叫“理智”的弦“嗡”的一声断了。这也不能怪他,就算是圣人,在这个充满了肉欲的地下洞穴里,被一个漂亮的、喝醉了的、浑身散发着香味的少爷搂着,也得犯错误。更何况张十三不是圣人,他只是一个被冻坏了的、渴望温暖的普通男人。
他没有回答,因为嘴巴被堵住了。
这是一种必然。就像两颗靠得太近的行星终究会相撞。李二十四的嘴唇贴上来的时候,张十三感到了一种巨大的荒谬感。这荒谬感来自于他突然意识到,自己这二十年来读的书、认的理、守的规矩,在这个柔软的嘴唇面前,统统都是狗屁。
牙齿磕碰在一起,发出了细微的声响,很快就被周围的嘈杂声淹没。这是一个充满了酒味、探索意味和急切占有欲的吻。李二十四的舌头很灵活,像一条滑腻的小蛇,钻进了张十三的口腔,搅乱了他的呼吸,也搅乱了他的世界观。
李二十四跌跌撞撞地拽着张十三朝角落里倒去。那地方有一张宽大的卧榻,本来是给那些抽大烟的瘾君子或是假装谈论哲学的闲汉准备的,现在却要临时改作战场,用来干那件在儒家看来暧昧得紧的事。张十三还保留着一丝理智,像个在洪水里抓着稻草的倒霉蛋,勉强制住了李二十四的手:“别……别在这里……”
“那去哪里?”李二十四问,声音里带着酒后的迷糊,仿佛这问题关乎宇宙的终极真理。
“去我家……就在附近。”张十三脱口而出。好吧,前面的话说得有点早,这家伙早已神志不清了。
于是两人勾肩搭背,晃晃悠悠地走出了地下酒肆。外面的风雪早停了,气温回暖得诡异,仿佛老天爷也觉得这夜晚该有点暧昧的温度,不再那么冷冰冰地摆谱。街上的雪融成了泥浆,踩上去吱吱作响,像是在嘲笑他们这对临时搭档的狼狈,又像是在为即将发生的苟且之事伴奏。
张十三的家其实不远,就在两条街外。那是一户破败的房子,平日里用来藏身和进行一些关于“穷困”的哲学思考,现在却要接待这位童年故人,以及随之而来的那桩有趣的事。
推开门时,李二十四已经醉得像一摊软泥,顺着门框就滑进了屋里。张十三点起油灯,昏黄的光芒照出了屋里的家徒四壁:一张硬板床、一张瘸腿桌,还有些散乱的书卷,上面写满了那些无聊透顶的四书五经。张十三忽然觉得尴尬,这地方跟刚才酒肆里的极乐世界比起来,简直就是个贫民窟的样板间。但李二十四不在乎,他一屁股坐到床上,把那些圣贤书扫到地上,咧嘴笑起来:“这地方不错,安静,适合干正经事。”
所谓正经事,在李二十四看来,大概就是那种超越了礼教、直接诉诸本能的玩意儿。张十三的心跳得像战鼓,理智和欲望在脑子里打架,前者说这太荒唐,后者说这有趣得紧。最终,欲望赢了。
衣服被一件件剥落。这是一个有趣的过程,有序的衣冠楚楚变成了无序的赤条条,仿佛文明的外壳被剥去,露出人类本来的荒诞。李二十四的皮肤在灯光下白得刺眼,像一块上好的羊脂玉,摸上去滑溜溜的,让张十三想起见到过的有钱人腰间挂着的那种玉佩。张十三的手有些颤抖,他觉得自己现在像个闯入皇宫的乞丐,正准备偷吃御膳房的点心,生怕被侍卫抓个现行。
“别停……”李二十四喘息着,眼神迷离得像是一潭春水。
这句话就像一道圣旨,或者冲锋的号角。张十三最后的一点犹豫被击碎了。他压了上去,动作磕磕绊绊却又兴致勃勃。
那感觉很难形容。就像他在那个夏天,第一次从高高的树枝上跳进深不见底的池塘。水流包裹着他,窒息感和快感同时袭来。他感到自己正在下坠,坠入一个温暖的、潮湿的、没有道德只有本能的深渊。在这深渊里,李二十四忽然翻身而上,像之前在雪地里把张十三当成石墩子坐那样,不偏不倚地坐了下去,只不过这次不是意外,而是带着酒后的肆意和童年的顽皮。张十三愣了一下,随即笑出声来:这他爹的才是真正的重逢,从雪地里的尴尬到床上的亲密,全都搅和成了一锅荒诞的粥。
在这个过程中,张十三的脑海里闪过无数个念头:关于明天的生计,关于圣人的教诲,关于那个把他当墩子坐的屁股。但很快,这些杂乱无章的念头就被一种巨大的、沉甸甸的实体感挤出了脑壳。所有的思维最终都汇聚成了一个点,那就是眼前这个正在他身上起伏、把“石墩子”坐得吱呀作响的人。
这是一种原始的、不讲道理的快乐。这种快乐不需要逻辑证明,它自己就是真理。它证明了人之所以为人,除了会像傻子一样思考,还要会像野兽一样交配。就像两块被打磨光滑的燧石,在黑暗中剧烈摩擦,唯一的目的就是为了迸发出那一瞬间烫人的火花。
李二十四发出了一声像是痛苦又像是欢愉的叫喊,指甲深深掐进了张十三的手臂。那一刻,张十三觉得哪怕外面天塌地陷,大唐亡了国,或者孔孟二圣突然显灵站在床头,都跟他没关系了。他现在只想在这个洞穴里,在这个人的身体里,做一只不知疲倦的、快乐的兔子。
在这个混乱的、颠倒的夜晚,张十三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:生活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、荒诞的玩笑,它先是让你冻得像条狗,然后又让你爽得像个神。而做爱,就是人类对这个玩笑最有力的反击。
至于明天早上醒来会怎么尴尬,那是明天那个名为“张十三”的倒霉蛋该操心的事,与现在这个正在享受极乐的张十三无关。毕竟,活在当下,才是这操蛋的生活里唯一不需要逻辑的事情。